陈祖芬:为何中国的人大代表恨人民?

2012年01月30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1月30日讯】近段,有几个人大提案在网上沸沸扬扬,板砖四起,说提案者声名狼藉似不为过。

据1月10日《广州日报》报导,在佛山“两会”南海区代表团的分组讨论现场,人大代表方明说:“百姓是教好的,不是养好的,就像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

这位方代表声称对人民不能“溺爱”,“溺爱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可见她是想让人民做官员的“孝子”了。中国有句俗话:“棍棒之下出孝子。”难道方代表是想让官府以棍棒来对待人民吗?而即使按照封建专制社会的理念,也倡导官员“爱民如子”,历史上那么多如狼似虎的酷吏,好像也没有谁能够说出如此惊世骇俗的话来。

方代表认为“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那么该如何对付“刁民”呢?方代表话音未落,就有另一个人大代表跳出来,顿时“说破刁民惊煞人”。

据1月17日长江网的消息,广州人大代表刘伟全雷语:称需要立法让警察敢于向刁民开枪,认为现在警察权威下降。

刁民与顺民,难道不属于人民吗?刁民这个词,并非一个法律概念。什么是刁民?由谁来认定?都是很大的问题。即使是对待触犯法律的人,在法庭宣判之前,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警察也没有随便开枪击毙的权力。怎么在刘伟全看来,警察就可以向概念含糊的“刁民”开枪呢?刘伟全大概不会想到,很有可能某天某个警察看他不顺眼,宣布他是“刁民”,然后一枪毙之,让他连自辩的机会也没有!

当然,这位刘代表是自认为他永远都带着表,不用担心哪天被代表被刁民的了!

行文至此,一个问题发人深思:为何这些据称是“人民代表人民选”的人大代表不为选他的人民说话,却处处欲置人民于死地而后快呢?

明白人还是大有人在。

曾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常务副专员、周口市市长,为了养情人和3个“儿子”,大肆受贿700多万,2008年11月被鹤壁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的张海钦就看得很透彻。

张海钦调教情妇程晖做官真经:“抓住上游(上司)吓死下游(部下),天下大吉。什么公检法都是党的打手。叫他们打谁他们打谁,就是不打主政领导。什么人大政协,那就是腐败分子集结地。我算是‘金正日’(今天正日着),现任。一到了人大政协,也就是贪足捞够了,算是‘金日成’了。人大政协工会都是党的花架子,让他们摆着‘代表’人民的,其实人民连屁也不算,一亿人的话,不顶一个官的话。在中国除了官是人,老百姓都不是人。人大政协里贪官多,名人多,富人多,开发商多,矿主多。你见过有老百姓在人大政协的吗?30年了,你见过人民选举过人大政协和官员吗?”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不愧是久经江湖的市长大人,我等是醍醐灌顶啊!

是啊,问题的症结一语道破:人大政协原本只是组织的花瓶,而有资格当花儿的,只能是贪官、名人、富人、开发商、矿主之流!再则,谁叫你没有选票?

有了选票,看那些奴才们还不对人民点头哈腰?

说到这,又让人泄气!选票岂是想有就能有的?近13亿草民大多一生下来就已被剥夺了!

还好,你老老实实,多干活少说话,要不随时把你踢出“人民”籍,那时等待你的是被失踪被蒸发,看你等刁民还得陇望蜀,奢求啥选票!

文章来源:《博客日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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