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庆:朱虞夫案“公开”审理 民主党人旁听受阻

2012年02月01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2月1日讯】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1月29日的信息公告:(2011)浙杭刑初字第00298号案开庭通知“本院定于2012-01-31 09:00在第十法庭,公开审理,朱虞夫/01一案,特此公告。”

今天,也就是朱虞夫案开庭的日子,早上7:00不到,我下楼去,就被两个便衣堵在单元门口,我说“你们无权限制我的行动”,他们说“老陈,我们只是奉命行事,请不要为难我们”、并指着旁边停着的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说“如果你一定要出去,我们今天就送你”。我心里明白,一旦上了他们的车,会去哪里就无法预料,看来今天参加旁听朱虞夫案是成行不了了。

等到上午9:30分,我看楼下他们还继续守着,就试着打电话问问其他人的情况:邹巍手机关机,我昨天就知道他已经到富阳去“被旅游”了;吕耿松接电话时说,正在路上给妻子送饭,有国保、辖区派出所所长、协警等前后左右护送;王东海、祝正明、昝爱宗、魏祯凌、毛庆祥也是被堵在家中,更不用说一直来被看住的王荣清了,估计其他民主党人情况也差不多,就懒得一一再去询问。

程序正义是保障实体正当与合法的一个重要前提,“公开”是司法程序的一项重要原则,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对于司法的监督与信赖。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条规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既然“公开审理”,当然任何人都可以去旁听,但今天朱虞夫案所谓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审理的“公开”,朋友们的旁听的努力皆已受阻,从程序上已经存在瑕疵,看来这一次老朱想要避免蒙受冤狱就更加没有希望了。

法治若假,犹如无法。得不到“维护社会正义最后堤坝”的法院保护,反而遭受其害,这不仅是朱虞夫的悲哀,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因为法治离我们远去,受危害的不仅是广大弱势民众,也终将危及到当权者自身,从前共产党内包括彭德怀、贺龙、刘少奇等等不少人的悲惨命运难道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因为旁听去不成了,只能附上1月16日和邹巍、魏祯凌、吕耿松、胡臣、昝爱宗一起送朱虞夫先生的辩护人李敦勇律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审阅朱虞夫案件的起诉材料时,我用手机临时拍下的照片。

2012年1月31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文章来源:原载《参与》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左起:邹巍、魏祯凌、吕耿松、胡臣、昝爱宗。(图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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