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中国重金属污染受害维权困难重重

2012年02月03日环境污染
【新唐人2012年2月3日讯】中国在云南的铬污染后到短短半年内,近日又发生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泄露量之大历史罕见,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律师认为,政府监管缺位导致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受害者维权往往困难重重。

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波及河段达到约300公里。专家称,20吨的泄露量历史罕见,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律师认为,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是政府监管缺位导致。

刘湘:“老是出这种事情,有饮用水源的地方,应该有很强的监督,要及时发现,不应该让它还流了这么远,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过去十年,刘湘代理了三四十起环境案件,受害者维权困难重重。立案难是诉讼遇到的第一道关。他代理的湖南株洲6岁女孩儿刘冰洁因镉中毒死亡一案,虽然胜诉,法院只判了6000多元的赔偿,与诉讼时提出的仅20万元相差甚远。

刘湘:“很多涉及到人体健康的问题,人数众多,赔多少钱?怎么来赔?也是个难题。我们真正判决赢的有一个案子,死了一个人最后判了几千块,我们没有一些案子是满意的判决。”

据报导,近年来,中国镉污染事件有:2005年的广东北江韶关段镉严重超标事件,2006年的湘江湖南株洲段镉污染事故,2009年的湖南省浏阳市镉污染事件。至于其他如“血铅超标”事件,包括陕西、安徽、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江苏、山东等省都发生过。

新唐人记者蓝英、特约记者王倩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