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李香君台北10日电)民进党籍立委田秋堇今天表示,新北市土城区妈祖田普安堂已被列为暂定古迹,但板桥地方法院却预订13日要拆除。文化建设委员会简任技正汪佳政说,暂定古迹不能拆除。
板桥地方法院发言人樊季康表示,法院日前获悉新北市政府将妈祖田普安堂列为暂定古迹,并收到相关公文通知后,已在8日通知债权、债务人到庭协调,但双方未达共识,今天下午已请双方再度到庭协商,法院将会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相关规定处理,原预计13日拆除普安堂,应会暂缓执行。
田秋堇、新北市议员林铭仁与数十名妈祖田当地民众,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田秋堇说,经过各界努力,普安堂在1月20日已经被新北市政府列为暂定古迹,但是板桥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处却发文,将在13日上午强制拆除普安堂。
田秋堇表示,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7条规定,暂定古迹于审查期间内视同古迹,应予以管理维护,审查期间以6个月为限,这6个月内暂定古迹不得拆除,如果拆除的话,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汪佳政说,根据文资法的规定,暂定古迹的审查期间,除了6个月以外,还可以再延长1次6个月,且依照板桥地方法院的公文,民事执行处当天只是派员做测量与鉴界。
板桥地方法院发言人樊季康表示,法院日前获悉新北市政府将妈祖田普安堂列为暂定古迹,并收到相关公文通知后,已在8日通知债权、债务人到庭协调,但双方未达共识,今天下午已请双方再度到庭协商,法院将会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相关规定处理,原预计13日拆除普安堂,应会暂缓执行。
田秋堇、新北市议员林铭仁与数十名妈祖田当地民众,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田秋堇说,经过各界努力,普安堂在1月20日已经被新北市政府列为暂定古迹,但是板桥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处却发文,将在13日上午强制拆除普安堂。
田秋堇表示,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7条规定,暂定古迹于审查期间内视同古迹,应予以管理维护,审查期间以6个月为限,这6个月内暂定古迹不得拆除,如果拆除的话,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汪佳政说,根据文资法的规定,暂定古迹的审查期间,除了6个月以外,还可以再延长1次6个月,且依照板桥地方法院的公文,民事执行处当天只是派员做测量与鉴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