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力发电 建立协调机制

2012年02月10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0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表示,国内目前尚未拥有离岸风力发电,离岸风机架设会遇到法规和行政程序上窒碍难行之处,政府除提供电力收购和硬体建设补助外,将建立制度性协调机制。

经建会表示,风力发电是目前最成熟的再生能源,也是国内推动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台湾四面环海,除陆域风能,也具备开发离岸风力的条件。

依据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调查资料显示,陆域风力发电潜能约1200MW(百万瓦);台湾西部海域风能资源丰富,预计至2030年可开发装置容量逾3000MW。

经建会表示,离岸风力发电的开发,首先将推动示范补助计画,在2015年完成国内第一架离岸风机架设。在2015年至2020年开发浅海风场,约600MW。2021年至2030年以经济规模区块开发方式(如彰化、云林、嘉义等外海海域),推动大规模风场开发,约2400MW,共计3000MW,约可架设600架离岸风机,将为离岸风机及海事工程相关产业带来发展机会。

不过,经建会指出,目前尚未拥有离岸风力发电,离岸风机架设将会遇到一些法规和行政程序上窒碍难行的地方,例如如何划定海域允许开发设立离岸风机,及划定海域的环境影响评估、渔业补偿、国防安全、航运安全等。

政府除提供电力收购和硬体建设之补助外,建立制度性的协调机制,协助业者解决法规和行政程序的问题,并辅导业者开发离岸风机,是发展离岸风力最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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