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林镇夷延任依法有据

2012年02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16日电)国防部今天表示,依据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施行细则第12条规定,重要军职任期2年至3年,惟基于军事需要,得予连任、留任,因此参谋总长林镇夷上将延任依法有据。

总统马英九去年2月15日核定国防部参谋总长林镇夷上将延任1年,延任令已在今年2月14日届满,由于种种迹象显示林镇夷将再延任1年,外界关注总统府近期是否会发布延任令。

国防部军事发言人罗绍和受访时说,依据相关条例规定,重要军职任期2年至3年,惟基于军事需要,得予连任、留任,因此参谋总长林镇夷上将延任依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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