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案 检方清查是否涉贪

2012年02月1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2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7日电)外交部今天指出,前驻美堪萨斯市办事处长刘姗姗雇佣帐目清楚,支出及核销单据一致,并无贪渎。台北地检署表示,外交部内部调查报告仅作参考,检方仍会深入调查是否涉有不法。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黄谋信指出,刘姗姗所涉案件,目前是他字案,将择期以被告身分传讯她到案,调查她在美国犯罪行为,台湾是否有审判权。

刘姗姗日前已到外交部说明,外交部今天发布新闻表示,经查刘姗姗雇佣帐目清楚,支出及核销单据一致,并无贪渎。检方将向外交部调阅这份调查报告作为参考,也将扩大清查她除了外佣合约诈骗,是否涉及侵占或溢领公款等违法情事。

检方指出,刘姗姗于去年遭美方逮捕收押后,就有民众向台湾高检署具状检举,高检署日前将此案发交北检,北检已签分他字案由台北地检署涉外专组检察官黄纹綦承办调查。

刘姗姗在美国就外佣合约诈骗案提出认罪协议,在1月27日宣判庭中,法官接受认罪。台湾检方已向外交部函调认罪协议、起诉书等文件,已陆续取得卷证,预计启动台美司法互助协定,再向美方调阅法庭笔录等相关资料。

检方人士指出,中华民国刑法对于民众及公务员境外犯罪的诉究,限内乱、外患、毒品、贪渎、伪造文书、侵占,以及刑期3年以上的重罪等,依目前外电显示刘姗姗所涉案情,若无关贪渎、侵占或重罪时,北检在查无犯罪实据后,可签结或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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