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观审 士林地院实境演练

2012年02月24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香君台北24日电)士林地方法院今天试办人民观审模拟法庭,以家暴杀人案例为剧本,由5名观审员、2名备位观审员,与3名法官同列审判席、参与案件讨论,实境模拟人民观审制。

司法院已公布人民观审试行条例草案,适用案件是被告所犯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案件,如杀人、掳人勒赎等;未来民众担任观审员,可参与案件讨论,表达判决意见。

人民观审新制上路前,司法院选定士林、嘉义地方法院试办;嘉义地方法院日前率先召开模拟法庭,今天则由士林地院接棒。

士林地院昨天先模拟观审员选任流程,以法院内的行政人员、义工为样本,从50名符合资格的候选观审员进行选任程序,再将24张候选名单放入签筒,抽签选出5名观审员、2名备位观审员。

士林地院上午举行模拟观审法庭,以家暴杀人案为模拟案件,由法院人员扮演被告、证人,实境模拟观审法庭。有别于先前嘉义地院模拟时,观审员因对法律专业术语“雾煞煞”,不时与法官交头接耳,士林地院的观审员多半时间表情专注,仅偶尔低头讨论。

法庭中也首度出现2面大型银幕,清楚放映院方提示的所有证据;士林地院指出,由于观审员都未接触过案件卷宗、证物等,为方便观审员“进入状况”,包括警局、侦查中的笔录等证据,皆会透过大银幕呈现,让观审员了解案情进而获得心证。

士林地院指出,今天的流程全依照司法院草案规定办理,草案规定,观审员可请求审判长代为讯问被告或证人,并在案件评议时陈述意见,也可与法官一起讨论,但没有裁判表决权,法官的判决结果,若与观审员的评议不同,须先口头向观审员说明,并在判决书内详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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