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百味:活熊取胆背后的生命价值考量

2012年03月05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3月5日讯】据新京报报导,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不久正谋求在创业板上市,但其“活熊取胆”核心生产模式遭到NGO、传媒、知名人士、网友的强烈抗议。2月 15日,NGO它基金联合72名社会知名人士,向中国证监会信访办递交吁请信,恳请对归真堂的上市申请不予支持及批准。对此,归真堂有关人士称,我们合法生产经营,“可以说,如果反对我们就等于反对国家。”

其实,动物保护组织和养熊业的争斗已经持续了将近20年,双方各有理由,一方认为活熊取胆太残忍应该取缔,另一方认为治病救人更重要还需扩大规模。那么,究竟谁是谁非呢?

【从现代医学角度,活熊取胆是一种不必要的残忍】

国家药监局资料显示,目前归真堂生产的众多产品中,只有“熊胆粉”和“熊胆胶囊”两种产品,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号。这就意味着归真堂生产的众多产品中,只有两种属于药品。现代医学证明,熊胆汁里的熊去氧胆酸有药用价值,除此之外,没有发现熊胆对于人体有别的功效。熊胆作为补品,是依据中医理论——比如清热、明目。在中医理论中,胆在五行上属木,而眼睛也属木,所以中医认为眼睛是肝的开口、胆的精华,胆汁减少了,眼睛就会黯淡。所以,自然吃胆就被认为能明目,能治眼病。胆吃起来极苦,还有点清凉,所以它的中药性味属于“苦、寒”。中医认为苦寒的东西都能降火,作为肝之外府的胆,吃了当然最能降“肝火”了。

其实在现代医学看来,这些关于胆的药效都是没有依据、牵强附会的臆想,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而早在1954年化学家就已能用胆酸合成熊去氧胆酸,屠宰场废弃的猪胆、牛胆、羊胆都能用来做原料。人工合成纯度更高,且不含胆固醇、无机盐等杂质。所以活熊取胆是不必要的残忍,它的存在,乃是对天然药物的迷信,只能助长炫耀性消费。

【从市场供需角度,刚性需求面前人性的柔弱更可贵】

熊胆作为药物,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但在大多数时间里,只能靠捕杀野生熊后取胆囊来得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动物学家、药物学家就研究出了活熊取胆汁技术,这项技术在朝鲜的研究较成熟,并在1983年传入我国吉林,之后才作为一项致富新技术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可是,这一项新技术带来富裕的同时,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

据亚洲动物基金会发布的资料,很多养熊场内的黑熊每天都身着钢铁制成的紧身“铁马甲”被无情地抽取胆汁,据说,这种铁马甲重达几十公斤,可以束缚熊的动作,放置取胆汁的袋子,固定腹部管子,并且保护管子,防止被熊抓挠出。在此前解救的的黑熊身上,绝大多数黑熊都患有胆囊炎、胆囊息肉、胆结石等病症。其中,有22%的熊患有胆结石。11%的样本遭受到脓汁的污染,99%的无管引流熊患有胆囊炎。不论你在取胆过程中多么“善待”那些熊,它们怎样“无痛”甚至“舒服”,你不能否认,在活熊身体上开个口子提取胆汁,是一件看起来相当可怕的事,哪怕这样做真像那些支持者宣称的那样能保护熊免于被屠戮。

由于传统中医的影响,熊胆市场的需求总是可观的。但熊胆不仅不是普通大众治病疗伤的良药,大量的熊胆粉还都被制作成高价保健品,最终成为庸俗的人情往来甚至贿赂用的馈赠。这一现实状况进一步反衬出活熊取胆的不道德。也许养熊取胆可以减少对野生黑熊的猎杀,从而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可是牢笼中的黑熊阵阵的哀嚎,难道唤不醒我们心中柔弱的一面?让我们回归感性,去用关怀而不是利用去面对眼前的这些生命;让我们回归理性,去用科技的力量而不是原始的残忍来治病救人,延续人与自然生命的永恒。

【从动物福利角度,与其说保护动物不如说保护人类爱的本能】

表面上是熊疼不疼的问题,背后却蕴含着许多复杂的社会甚至是伦理问题。为什么人们往往反对虐猫虐狗,却不反对杀猪宰羊?有的动物就比别的动物更高贵?人和动物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动物权利?有没有一个终极解决,比如咱们立个法,就彻底清净了?

在当下的法律语境里,动物是物,是人的财产。本质上动物和你所拥有的其他财产没有区别。人对动物行使所有权,依法享有对动物占有,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只要权利行使不违法,不损及他人权益,旁人不能干涉。或者说只要法不禁止,你对自己拥有的动物,是生吞活剥,是煎炒烹炸,还是相敬如宾,悉听尊便。但所有权的行使,除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不能侵害他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外,还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人们往往反对虐猫虐狗,却不反对杀猪宰羊,这其实没什么科学依据可言,而是一种传统,一种默认的道德正确性。

对动物的保护,其实并不是因为动物拥有某种权利,而是在于保护人的感情,一部分社会公众对此的感情。现实是不是真像《动物庄园》里的那样,有些动物比别的动物更加平等? 凭什么有的人成天荤腥不忌,却义正词严的反对吃猫狗?猫狗是不是就是要比猪羊高贵? 法学者仝宗锦就认为:“活熊取胆,杀鸡,吃狗肉,小白鼠试验,等等。人们对这些事情的容忍程度不同,多半是因为它们在多大程度上与自身利益关联不同而已。我不认为有可能建立一种普适性的伦理标准。”

也许这一场争论最终不会有一个结果,但在争论中,动物保护的问题浮出了水面,财产权的观念得到了辨析,生命价值的伦理得到了重构,或许这才是这场争论真正的意义所在。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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