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陆新刑诉法违国际公约

2012年03月14日中共两会
【新唐人2012年3月14日讯】(中央社台北14日电)中国大陆着名异议艺术家艾未未今天表示,此次大陆人大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有关规定,是违背联合国有关公约。

德国之声引述德通社报导表示,法案修正后,使大陆警方有权对批评政府者进行长达半年的拘押,而无需通知家属。

对此,艾未未说,此一法律违反基本人权和道德原则,警方将有更多藉口恣意妄为,如实施这项法案将会在社会上引起恐慌。

此外,他指出,最大的问题是,法律的解释权和实施权掌握在一党中,“不管是法院、检察院还是警察,都是串通一气,不存在任何监督,没有对非法行为提出质疑。”

报导形容,艾未未曾在去年被警方逮捕,并在一个“秘密地点”被监视居住2个月。

因此,大陆修正的刑诉法中有关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时可以不通知家属的条款,又被大陆网友称为“艾未未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