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生撞死人 立委吁出境前赔偿

2012年03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3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县16日电)韩国籍交换学生张峻豪曾因酒驾撞死人,已服刑完毕,但未履行民事赔偿部分,现被移民署收容等待离境;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欧珀今天要求张峻豪一定要在出境前负责。

陈欧珀上午在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宜兰收容所说,张峻豪在民国99年2月酒驾撞死陈姓早餐店老板、老板娘也重伤;事后,张峻豪在刑事部分只判决1年4个月,如今已服刑完毕,现在于宜兰收容所被收容,等待被驱逐出境;民事部分当时愿意赔偿死者家属新台币780万元,但只赔偿30万元。

死者儿子陈毅说,张峻豪肇事后态度傲慢,数度向他们表示会给其他民事赔偿金,但他隔日从宜兰赶到台北谈判时,对方又说没钱可赔,一直在耍他们。

陈毅表示,家中发生这样的事件后,他们根本没有钱打官司,日后张峻豪回国后,更不可能到韩国进行跨国诉讼。

陈欧珀说,法官轻判与法令漏洞,台湾已成“外国人犯罪天堂”,若张峻豪届时被驱逐出境,死者家属就得不到公道;今天他与张峻豪见面协商后,要求张峻豪无论如何,一定要在出境之前履行民事赔偿部分;张峻豪过去对于死者家属傲慢的态度也表示歉意。

他表示,日后将在国会修改相关法令,不再让外国人在台湾肇事后就可消极等待离境,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