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区 陈(冲):宪法规定

2012年03月23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3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3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在立法院院会答询表示,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提出“一国两区”概念,只是重述宪法规定,中华民国有两个区域,一个是台湾地区、一个是大陆地区。

台湾团结联盟籍立法委员黄文玲在立法院院会质询说,吴伯雄与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会谈时,提出“一国两区”概念,陈(冲)看法如何?台湾是区域吗?

陈(冲)答询表示,吴伯雄只是重述宪法规定,依宪法,中华民国有两个区域,一个是台湾地区、一个是大陆地区;黄文玲追问,台湾有主权吗?陈(冲)说,“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亲民党籍立委林正二也询问相关议题,陈(冲)表示,根据媒体报导,吴伯雄说是受人之托,但没讲是谁。另外,宪法规定,中华民国就是分自由地区和大陆地区,据此订定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吴伯雄只是重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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