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6日电)台北市某协会高姓总干事涉嫌以“免上课即取得不动产经纪营业员训练合格证明书”收取上千人的受训费用后,伪造不实训练合格证明书;台北地方法院判高男6月徒刑,缓刑2年。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高姓男子涉嫌伙同一名谢姓女子于民国98年10月起至99年5月止,以“免上课即取得不动产经纪营业员训练合格证明书”收取1000馀人的受训费用及身分证影本后,伪造不实的训练合格证明书,并连同登录申请书等文件办理登录。
法院审酌高男无前科,犯后坦承犯行,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但法院认为,谢男应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给予缓刑2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提供100小时的义务劳务,全案还可上诉。
根据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高姓男子涉嫌伙同一名谢姓女子于民国98年10月起至99年5月止,以“免上课即取得不动产经纪营业员训练合格证明书”收取1000馀人的受训费用及身分证影本后,伪造不实的训练合格证明书,并连同登录申请书等文件办理登录。
法院审酌高男无前科,犯后坦承犯行,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但法院认为,谢男应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给予缓刑2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提供100小时的义务劳务,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