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放宽替代役提前退役资格

2012年03月29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3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9日电)配合即将实施的募兵制,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修法,放宽替代役役男申请提前退役,以及役男以家庭因素申请服替代役的资格条件,役政署副署长李忠敬说,可望在4月发布实施。

内政部部务会报下午通过“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办法”第2条修正草案,以及“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内政部表示,“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办法”修正草案放宽替代役役男申请提前退役的资格条件,扩大“需受照顾的役男家属”范围,包括家属年龄标准由现行的70岁以上调降为65岁以上,增列患有“重大伤病”项目等。

内政部说,配合现行兵役政策调整及加强政府对社会弱势族群的照顾,“役男申请服替代役办法”修正草案放宽役男以家庭因素申请服替代役的资格条件,包括役男受照顾家属年龄标准,由现行的65岁以上调降为60岁以上,以及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怀孕6个月以上等,都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