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署食管法修正 政院下周讨论

2012年03月3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3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30日电)行政院今天完成行政院卫生署提出的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政务审查,预计送4月5日行政院院会讨论通过后,送立法院审议。

卫生署提出的修法草案,修正条文近60条,幅度相当大,不是针对莱克多巴胺问题才提,去年塑化剂事件发生后,时任行政院副院长的陈(冲)就指示大幅翻修。

目前立法院有多个修法版本,多数提案要求瘦肉精“零检出”,卫生署修法版本也将相关条文列为修正重点,增订“国内外之肉品包含脑、眼睛、脊髓、绞肉、内脏等及其他相关产制品,除依中央主管机关所定安全容许标准认定无害人体健康外,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

这段文字与卫生署21日送立法院的建议修法文字相同。

行政院官员说,如果立法院修法同意授权卫生署订定安全容许标准,以莱克多巴胺作为美牛饲料添加物就可排除零检出,但中央政府未订定的安全容许标准肉品,原则都是零检出,绝不是外界批评的“空白授权”。

强制标示部分,卫生署的修法草案定有专章,包括食品、食品添加物、容器都有规范;食品方面,草案规定直接供应食品的餐厅、卖场等应以中文标示原产地,特定散装的食品也须以中文标示品名、原产地、制造日期、有效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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