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所得课保费 立委质疑

2012年04月05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4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5日电)立法委员今天表示,二代健保补充保险费中,将兼职所得列入课取项目,没有考量学生打工族,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卫生署表示,将会留意特殊境遇者的课取方式。

二代健保明年1月上路,距离上路时程虽然仍有半年之久,不过至今施行细则、补充保险费等37项子法规尚未上网预告,今天在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饱受立法委员质疑。

在二代健保补充保险费中,将兼职所得列入六大课取项目中,没有考量中低收入户、特殊境遇或学生打工族。国民党立法委员王育敏质询说,这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将对弱势族群带来更大的不公平。

王育敏说,据民国99年统计,32%的青少年需要打工兼职,其中原住民占50%、来自单亲家庭占41%,二代健保实施后,连弱势家庭青少年打工赚来的零用钱,还要课取补充保险费2%,明显不合理。

中央健康保险局长戴桂英说,全民健康保险法有规定,青少年打工每周若超过12小时则雇用单位应该将青少年纳入固定加保对象。

她说,目前规定是低收入户家庭的补充保险是免课征的,中低收入户或介于边缘的仍没有列入政府补助对象。

她说,依现行基本工资每小时新台币103元推估,每周工作上限12小时,难以超过2000元课取补充保险费的最低下限,因此,不会成为收取补充保险费对象。

戴桂英说,对于各种特殊情境等,会特别留意。

健保小组副召集人曲同光说,在设计时会思考每类所得会发生的问题,但有些部分确实无法做到完全公平,无法兼顾到每一个人或是考虑到每一种情况。

委员会今天也通过由国民党立委王育敏与郑汝芬的临时提案,针对补充保费收取对象及方式,卫生署应再详加研议,对于弱势家庭及青少年打工族的兼职所得,应考量优先排除于健保补充保险费收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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