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跨国移交受刑人法草案

2012年04月12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4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12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表示,国人在外国服刑或外国人在台湾服刑,由于语言隔阂等因素,换囚不仅有助犯罪矫治,也是人道考量,盼早日完成跨国移交受刑人法草案立法施行。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跨国移交受刑人法”草案,将函请司法院会衔送请立法院审议。

陈(冲)表示,目前国人在外国与大陆地区服刑人数约有1500馀人,而外国人还有大陆、港澳地区人民在台湾服刑人数,有492人。由于语言隔阂、文化差异及地理距离等因素,换囚不仅有助犯罪矫治,也是人道考量。

陈(冲)指出,草案分别就刑期转换、折抵、进行程序等立法规范,有助于未来换囚顺利进行,请法务部积极向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说明,早日完成立法施行。

草案参酌国际相关规定,明订移交受刑人程序,并可回溯至草案施行前经刑事裁判确定的受刑人,一体适用。

另外,跨国移交受刑人法草案明订有关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香港及澳门间受刑人移交,准用本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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