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电平均涨幅约30%

2012年04月12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4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2日电)经济部今天宣布电价调整方案,并订于5月15日实施,其中商业用电平均调涨30%,涨幅仅次于工业用电。

经济部今天下午召开电价合理化方案记者会,宣布上述事项,其中每月用电330度以内29万小商业用户,电费涨幅16%。

经济部表示,这次进一步将小商业用电331度至500度、501度至700度等2个级距加以合并,原先这两个级距与住宅用电使用相同电价,但这次调涨电价后,每度增加金额则大于住宅用电。

以夏月为例,小商业用电331度至500度、501度至700度部分,从原先每度4.05元、4.51元,增加至5.13元。

此外,经济部进一步指出,这次还增加1500度以上级距,希望可以引导小商业用户节约用电。

台电提供的电价调整方案显示,营业用电330度以下,夏月电费从每度3.76元涨至4.35元,涨幅15.7%;701度至1500度,夏月电费从每度5.1元涨至6.05元,涨幅18.6%。

超过1500度部分,夏月电费则从每度5.1元涨至7.14元,涨幅高达4成。

其他较大型商业用电涨幅约29%至33%。

根据经济部统计,约70%小商业用户每月用电量低于1000度,其电费涨幅低于19%;每月用电2000度以上小商业用户,电费涨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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