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部分县域金融机构下调存准率

2012年04月14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4月14日讯】(中央社台北14日电)大陆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近来已获准执行低于同类金融机构1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优惠。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这项优惠政策从1日起实施,但大陆央行(中国人民银行)12日才下发正式通知。

报导说,大陆部分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去年“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中达标,需上缴的存款准备金率获得下调1个百分点的政策优惠奖励。优惠政策实施期限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人行曾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办法。办法规定,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若达标,存准金率按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

报导说,“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特指法人在县域的存款类金融机构。

报导说,此优惠政策意在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以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大陆央行常为经济较不发达地区制定更优惠货币政策。

大陆央行并未说明哪些地区可能因此受益。“财经”杂志曾报导,这项政策覆盖大陆20个省及自治区。

大陆央行2月底调降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码)后,目前大陆大型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存准金率分别是20.5%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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