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纪实》连载(10)

2012年04月17日网闻
【新唐人2012年4月17日讯】作者按:《参选纪实》即将在香港出版,现摘录部分文字和图片,先行网上发表,基本按书上的排列,现在发表第三章的第二部分。

2012年1月4日

支持者受到威胁的证词

2011年在我参选历城区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很多支持者受到公安威胁,其中一部分人写下了证词,现公布如下:

回族农民维权领袖 张廷夫的证词

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在本届人大选举中以独立参选人的身份参加选举,是合法的。我理应用行动支持他,我受到国保的电话威胁,这是违法的。

2011年11月27日,我在山东大学门口,穿警服的人和不穿警服的人对我进行阻截,不准我进入山东大学支持孙文广参加竞选,态度专横。两天后我又受到当地派出所姓石的和姓杨的国保警告,说:你不能和孙文广接近,更不能参与孙文广的活动,小心“别上当”。



济南市市中区党家办事处党西村村民 张廷夫
2011年12月14日

济南独立作家巩磊的证词

2011年11月26日,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开始以独立参选人的身份,参加山东大学选区的人大代表基层选举。
在上午贴广告(海报)时,国保就暗中警告我赶紧回去,接着国保电话一再催促,我只有关机!

11月27日早晨,国保警告我不要去山大,否则就像李红卫一样以“颠覆政权罪”劳教我!
星期六(不记得时间了),国保在山大宿舍37号楼下,五六个人把我截住说:“你只要去,性质就变了,后果你承担!”

12月初的几天,市中区国保找到我家,一直严重警告骚扰!说市中区公安局连夜定好了,12月 12日前只要去教授家,立马劳教!

12月12日上午,我骄傲地和朋友去教授家声援教授参选!

巩磊




2011年12月15日

维权者代表张金凤 :帮助孙文广竞选,我被两次“喝茶”

2011年11月25日教授打来电话,告知我,他从报纸上看到本应明年举行的区人大选举改成今年了。他说:“我要参加独立候选人竞选,下午五点能不能过来一下?时间很紧,12月12日就要投票。”

下午五点多,在一家饭馆陆续来了十七个人,都是教授的“粉丝”。人员组成有工、农、商、学、维权等各界的人士,大家畅谈今年人大独立候选人参选的话题,都表示支持教授的竞选活动。当时都想的比较乐观,没有太多考虑遇到阻力怎么办?

匆忙准备一下,第二天上午在教授家里临时现贴了几张展板,因时间来不及只贴了一面。近十一点时,带上我给教授设计、列印的名片,和其馀五名教授竞选的支持者来到山东大学的公告栏,开始了教授的竞选宣传,这一天进行的很顺利。我们中华大地上,在“领导的意志决定一切”的环境中,怯懦主宰了很多人的心灵,恐惧已经侵入到骨髓。隐隐中我感觉到一种惧怕压在心头,做合法的行为也没有安全感,回头看到一名到过我家的国保正用威胁的口气对巩磊说:“你来了?回头我找你好好谈谈。”意思是不让他参加,听着那种威胁的口气,我选择了避让,决定暂时离开。学生们的热情关注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临走时我看了一眼正在餐厅前广场演讲的教授,心想:教授为什么不怕哪?!

2011年11月27日星期天,还是近十一点,我和几名支持者又来到山大,情况骤变,国保一行人坚决不让我们进校门。官方开始实施破坏教授竞选的行动,“教授请我们吃饭”的理由也不行,这种行为被正出门的一名老师指责。

2011年12月2日我被济南市国保请去“喝茶”,“领导的意志”传达给我:不要去教授那里助选。我表示:“教授的行为是宪法第三十四条和选举法第三条赋予他的权利,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行为,我支持他没有错。你们把领导的意思告知我,也请你转告领导我的意思:教授的忙我一定帮。”

根据宪法,每个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这是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在法律框架和制度框架内的行为,也有益于国家的长久稳定与发展。第一天从教授竞选现场回家后,我想已经76岁的教授都不怕我为什么怕?合法的行为应该大力支持。我又在网上搜索了关于今年独立候选人参选的新闻,特别是深圳大学的两位大学生庞璀驰、凌嘉一成为独立候选人并在校园公开演讲的新闻,还有2011年10月9日深圳高级中学高二学生刘若曦微博自述“我要参选区人大代表”等等。我认为独立候选人参选,对拉近执政党与人民的距离大有好处,我坚定了支持孙教授决心,心想即使承担一定的风险也是值得的。

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我又被约进派出所“喝茶”。他们比上次更加明确地说:“在12月12日前不要去孙教授家了。”一名国保有点无奈地说:“我知道教授和你的行为不违法,但领导让我找你,我能怎么办呢?”是啊,他们说了一句实实在在的话——听领导的而不是听法律的。这也正是“人民代表人民选”的现实意义所在,只有让领导服从法律,社会才有可能实现稳定和谐。

教授失去了人身自由,2011年12月2日被山大保安和国保强制阻拦在家中。2011年12月3日教授仍想继续他的参选活动,不能进校园,就在山大宿舍宣传自己的竞选。但这退一步的希望也没能实现,通过激烈的据理力争没有奏效,教授最后被传唤到派出所,关了四个小时。竞选活动遭遇严重阻挠,教授出门的人身自由没了。

教授失去了竞选的条件,我也就没法再去帮助他了。国家行政学院的竹立家说:“地方政府也应该鼓励公民的参选热情和意愿。”因为通过独立参选和竞选活动,毋庸置疑不仅唤醒了公民沉睡的权利意识,也促使公民主动参与政治。全国各地出现独立候选人竞选人大代表,这是历史的机遇,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张金凤
2011年12月7日

维权者代表徐平的证词

2011年12月15日,承蒙孙教授之约来山大帮助竞选人大代表。上午、下午我都进行着自己的工作,由于初次来山大,别人都不注意自己,因此很顺利。

晚上,晚饭后我和教授一起去学校餐厅吃饭,这时山大校保卫处便衣全都围了过来,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处在他们的监视中。因此,要想使活动顺利进行我和教授就必须保持距离,我只得在远处看着教授。他开始换衣服准备演讲,我立马打开相机,先录像两到三分钟,然后拍照。由于闪光灯的原因,学校保卫人员找借口开始围攻我,到了门口就将我推到门外的黑暗处,问我哪里来的,有身份证吗?进校门登记了吗?第一条我没回答,第二条我回答说:我从来不带身份证,第三条我回答说:我进校门从来不登记。他们一直把我拖到校门处,说:“以后别来了!”我的心暂时放下,担心晚上遇到麻烦,被抓进拘留所、派出所或校保卫处等等。

一出校门,他们五个人都不跟了,录像和拍照的事情都完成了,照相机还在我手中,他们没抢,这就是成功!通过这一次跟孙教授的接触我学到了很多,我觉得教授真是领路人、是先进分子的代表。

徐平
2011年12月15日

山大历史学院教师闫钢的证词

2011年12月6日上午10点左右,山东省济南市洪家楼派出所五六个民警找我谈话:“你为什么要帮助孙文广?”
我说:“我们是二、三十年的老朋友了,为什么不能帮他呢?”
他们说:“这是政治问题,不能随便帮!”
我说:“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搞竞选不违法,为什么不可以帮?”
他们说:“他在食堂里召集了一些学生搞演说,这属于非法集会,因为搞竞选集会也得政府批准,他没经过批准,所以是非法的。”
看他们态度强硬,我只得答应暂时不再去孙教授家,他们就走了。

维权者刘金明的证词

在孙文广竞选期间,我被山大的保安、门卫们四次阻拦,不让我进入山大的大门。
第一次是2011年11月27日
第二次是2011年11月28日
第三次是2011年12月2日
第三次是2011年12月11日上午11时。
之前我进出山大从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就因选举原因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吗?
我对此事很生气,我的人身权利受到伤害。

刘金明
2011年12月15日
注:以上每个人的证词都有亲笔所写的文字。






(历史学院退休教师闫钢)





(作者和巩磊(中)与学生讨论问题)





(作者与刘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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