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助发监未到 检先拘再通缉

2012年04月24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4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4日电)前立委罗福助遭判刑4年确定,台北地检署通知他今天上午10时报到发监执行,但罗未现身。检察官签发22张拘票交由警调拘提,若拘提未到,将发布通缉再没收新台币上千万交保金。

检方指出,今天上午10时许,接获罗福助递状声请暂缓执行发监,因他不服判决确定,将声请非常上诉,另外还有事业要处理,盼检方准许;但检察官收状后,经审酌认定他无理由,且于法未合,碍难照准,在上午11时驳回他的声请。

检方表示,因罗福助经合法传唤未到场接受执行,执行科检察官随即签发拘票共22张,交由调查局台北巿调查处、新北市调查处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等单位,共同至罗福助位于新北市新店住处及其他可疑的藏匿处所执行拘提。

台北地检署指出,若拘提不到,将认定罗福助逃匿,发布通缉并没收上千万交保金。

罗福助因违反商业会计法、证券交易法等罪,3月28日遭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谳,台北地检署收到卷宗后已发出传票,通知他4月24日到案发监执行,但目前行踪不明。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