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证所税 申报门槛4百万

2012年04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6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证所税制修正版本,政务委员管中闵说,法人与自然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自然人只针对证券交易所得课税,申报门槛400万元,税率由15%至20%,由行政部门订定。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所得基本税额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管中闵表示,行政院召开两次审查会,希望通过的版本有助稳定市场,将投资人可能的疑虑降至最低。

他指出,这次修正重点中,法人与自然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法人回归最低税负制,申报门槛扣除额由新台币200万元降至50万元,税率由10%提高到12%。

他表示,自然人只针对证券交易所得课税,申报门槛为400万元,税率由15%至20%,由行政部门订定;证券交易产生的证交税可抵证所税,并允许投资人盈亏互抵,也鼓励投资人持有满3年以上时,所得税额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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