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刘姗姗案 铨叙部拟修法

2012年04月30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30日电)铨叙部长张哲琛今天说,前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长刘姗姗若未涉及刑责,仍可担任公务人员,这会期将修正公务人员任用法,检讨法令。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公务人员基准法草案,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吴宜臻质询时表示,刘姗姗涉虐佣案,严重伤害公务员形象,遭撤职后,还有公务员任用资格吗?

铨叙部法规司长蔡敏广表示,依公务员惩戒法,公务员遭撤职后,任用资格还在,但撤职后会“停止任用”一段时间。

张哲琛说,若刘姗姗未涉及刑责,撤职期限一到,仍可担任公务员,这会期将修正公务人员任用法,检讨相关法令。

此外,公务人员基准法草案规定,公务员薪资订定与调整,应参酌国民所得、物价指数、经济成长率、基本生活费用、民间企业薪资水准及政府财政状况等,由行政院会商考试院办理。

不过,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人事长黄富源报告时表示,公务员俸给的订定与调整,涉及政府财政负担,历来由行政院配合全国总资源分配状况订定,为行政院主管权责,建议草案删除“会商考试院”。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质询表示,行政院从量入为出、财政衡平为出发点,考试院考量建立理想的文官体制,他支持公务员薪资订定应会商考试院,但考试院也应尊重行政院建议。

张哲琛答询说,公务员的官制官规都是铨叙部订定,行政院虽统筹国家资源,但若不事先与考试院会商,会影响考试院办理公务员退辅情况;黄富源回应,公务员薪资俸给,本来就会与相关单位协商,但薪资是人事行政范畴,且数额牵涉全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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