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江连福神隐 检认非藏匿人犯

2012年05月04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5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台中4日电)因判刑定谳却于发监日失联的前立委江连福,今晨在南投县埔里镇的民宿落网。台中地检署今天表示,因检方在发布通缉前,就顺利拘提江连福到案,因此没有藏匿人犯的问题。

拒到案发监执行的江连福神隐半个月,连妻子也一起失联,一路有人代为安排住宿、发新闻稿,外界质疑相关人员是否构成藏匿人犯。

台中地检署表示,由于江连福迟未到案,检方依法开出拘票,最后锁定通联纪录在南投埔里一处民宿,拘提江连福到案,既然江连福已拘提到案,就没有后续发布通缉的问题,因此江连福的妻子及代安排民宿的业者不构成帮助犯。

检方表示,江连福未到案,还没发布通缉前,他的身分是“判决确定待受刑人”,不适用刑法164条“藏匿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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