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评论:收看韩星转播的新唐人电视合理合法

2012年05月07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5月7日讯】近段时间,吉林省延边地区所谓的相关“执法人员”流窜各乡镇、社区进行调查、登记、骚扰民众使用大锅接收电视卫星信号,更甚者光天化日之下强行拆锅、毁锅,造成民怨很大。据悉,有民众因维护私人财产不受侵犯,正当防卫,竟遭所谓执法人员非法罚款。更甚者他们还非法拘禁了刘春立、朴文哲、许元钟、泰浩、金顺善、李奇玉等多名热心推广韩星转播的新唐人电视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刑讯。

韩星卫视风行延边,合理合法

众所周知,卫星天线以其方便、便宜又清晰的优势,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街头巷尾、路边总可以见到“安锅”的广告,收看卫星电视节目已经成了现代人生活的一个重要部份。特别是安装卫星电视可以接收很多国外节目,和一些香港、台湾的华语电视台等。在延边地区,众多的朝鲜族同胞都喜欢收看韩国卫星电视,韩星卫视,风行延边,已经成为一种特色风潮和时尚。

使用大锅接收韩国电视卫星信号,完全合理合法。对大锅的调查、登记、强抢、强拆、罚款等一系列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对此我们不能再保持沉默,要理直气壮的进行抵制。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不能再被蒙蔽,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任何部门禁止百姓接收卫星电视,都没有法律依据

2002 年11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明确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共有789项。其中第 567项是:“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定点销售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发外字〔2002〕254号)。原来的国务院第129号令早已取消!奇怪的是,一些职能部门却仍然高举此令,居然还在禁止百姓接收卫星电视,欺骗百姓不懂法律,明目张胆地执法犯法。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众安装卫星信号的大锅是国家认定生产的,商家正当经营的,民众花市场价格买来的,不是偷抢来的,是合法行为,对正当渠道购买来的物品强行打压就是违法行为。各国发射到上空的卫星信号都是公开的,不是偷偷的,所以接收不违法,“执法人员”对正当途径发射到天上的信号进行干扰则是违法。

宪法规定公民有知情权,任何侵犯公民知情权的行为都是违背宪法的行为。民众安装大锅接收卫星电视信号,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知情权,任何强迫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任何人对民众使用大锅接收卫星信号的调查、登记、照相,目的是在阻碍公民知情权,因此是违法的。所谓的“执法人员”窜至各社区,闯入民宅强行调查、登记、强行拆锅、毁锅,对民众造成精神伤害和私人财物损失,这种行为则是知法犯法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民众安装的卫星电视接收设备,设备的所有者,都有权利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同时可以以抢劫罪起诉相关参与人员。在外地,已经有成功的依法运用法律武器,走法律程序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更甚至相关警察非法抓捕、拘禁暴力刑讯推广、安装人员,已经构成了执法犯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更是在维护天赋的人权。

顺潮流看韩星卫视 放眼世界

多年以来,中华大地灾祸连连,大雪灾,手足口病,西藏事件,新疆事件,四川大地震,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等天灾人祸中共都在极力的封锁掩盖,粉饰太平,愚骗民众,实行过时了的愚民政策和信息灌输。在这种情况下,国外的一些中文电台、电视台不同程度的报导了许多事实真相。而法轮功学员向民众推广的新唐人电视台更是以客观公正的真实报导,让中国人看到中国发生的许多大事内幕的真实情况。观众可以借助“新唐人”,对很多现实发生的事情和一些历史事件的分析,清晰的看到现今社会的真实现状。

新唐人电视台是由海外华人联合创办的国际性、独立、非营利华语电视台,收视免费,无需“上户口”。新唐人电视台已经成为大陆中共信息封锁下中国民众了解真相的窗口,因此而遭到中共极力打压。相关中共执法人员阻扰安装收看,无论从任何方面和角度讲(包括中国现行法律)是严重的侵犯人权。恐吓拆锅其实是欲盖弥彰,它的真实目的,是掩盖它的罪恶,封锁真相信息,继续实施愚民政策。那么,就让我们都来收看新唐人,借助这个窗口,看真实的世界,把握自己的未来。

附注﹕韩星五号新唐人的KU波束信号覆盖中国大陆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部)地区、华东(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地区和华中(湖北、湖南、河南)东部地区,比较容易接收。

文章来源:《明慧网》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