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贤之源:解释就是掩饰 云南巧家案侦破之“巧”?

2012年05月15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5月15日讯】2012年5月10日上午9点多,中国大陆云南发生一起爆炸案。随后不久,香港等多家媒体就进行了报导。本人知道此新闻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当时,从腾讯QQ新闻、网易新闻两个网络媒介上看到了。随后,本人即以简短点评《快讯:云南巧家一女性疑因不满强拆炸县政府大楼致3死14伤》(本文的链接是:http://xian06.blogchina.com/1270584.html)告之。

当然,在写之前,本人在多个网络媒介上搜寻更多的消息,也希望知道其究竟与相关原因。然而,由于当时爆炸案刚刚发生不久,很多媒体都是以“爆炸”事实来报导新闻,大多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接下来的几天,案件的侦破确实在进行,而且,许多原因也不断地向外界传播、报导。

就在相关部门以为案件有最近调查结果以后,一些言论开始干扰国民的认识,或者说,一些谣言开始广为流传。在不断“掺沙子”策略之下,原本的新闻报导不断地被更改,而案件的疑点也不断地被国民披露出来。其主要问题有:

1. 云南巧家爆炸案嫌疑人由女性变为男性

此次爆炸案的最大疑点,莫过于爆炸案的主角转变。记得在5月10日的多家新闻媒体在报导这则新闻时,皆指出“现场目击者告诉本报记者,一女性拆迁户被通知到县政府拆迁办签协议的时候带了炸药,在协商时引爆了炸药,导致该女子和两名工作人员当场死亡,4名工作人员受伤。”

在当地公安干警侦查以后,此次案件的嫌疑人竟突然性的戏剧转变,由女性改为男性。

2.与拆迁无关的“赵登用”成为犯罪嫌疑人

我们都知道,一般警方在侦查案件时都存在一定的推理逻辑,最常用的原则就是找到与案件有厉害关系的人,如是否情杀、是否仇杀、是否钱财杀.....

在此次案件中,我们都看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当地存在拆迁事件,而且,许多当地的群众也对拆迁非常有意见。然而,我们在此次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赵登用”与拆迁竟然根本没有利害关系,其家乡远在爆炸地点之外百里。

为什么一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会突然实施作案呢?以及他作案的工具是如何做成的呢?

对此问题,有人认为有5个疑点,分别为:“1.赵登用并不知道爆炸物品的性能,也从未接触过爆炸物,为什么能够实施爆炸?2.他是一个候工的苦力,怎么会接触得到爆炸物?3.事发当天早上曾有人遇见赵登用,但当时并没有背包,包从何来?4.自己的家庭与拆迁无关,作案动机是什么?5.希望公安机关拿出他作案的证据来,否则说他是犯罪嫌疑人太荒唐。 ”

如此说来,赵登用此次真的“登”且“用”上了.....

3. 以男性代替女性的用意在哪里?

我们知道,在中国大陆过去众多对各级政府不满意的事件中,绝大多数的实施者都是男性,而且,报导的内容也大多是含有贬义性的,如对当事人的道德水平进行如何如何鞭策,以及对当事人周边人进行采访,以他人之话来暗示当事人如何差等等方式。

然而,此次事件却突发以往的风格。一个弱女子抱着婴儿实施爆炸,这在中国过去千年里,估计也是数一数二的。我们都知道,中国有很多话,如“兔子急了还咬人”、“狗急了跳墙”、“虎毒不食子”.....等等。为何一个好好的女子会如此轻生呢?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女子会不爱惜自己的孩子去实施轻生呢?

看到当天报导的新闻图片,我们无法想像一个弱女子会作为如此惊人的事情来,而生命的被轻贱,又是如此地轰轰烈烈!

谁是凶手?谁应该对这母子俩负责?以一个男性替代女子的暴烈性格,这个用意在哪里?

《老子》说过: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当此之际,我们是否需要这么思考呢?

4. 报复社会如何理解?

在最近的官方报导中,我们注意到一个很有趣的原因,即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的赵登用竟然是“报复社会”。

一个如此庞大、广泛的理由被大陆各方引用,不知道这么个“报复社会”作如何理解?

毛泽东对刘少奇不满,发动对高岗对刘进行批判,然后戏剧性地转变,直到高自杀,我们是否可以说高岗是“报复社会”?之后的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批评毛,我们是否可以说彭是“报复社会”?....这么多“脑复社会”的事件,我们该如何细化一些,以让我们真正知道具体点的原因。毕竟,社会作为一个如此大的广泛含义,以报复社会来一言以蔽之,实在是“欺骗”国民,也是自欺欺人。

这种“报复社会”的总结,不禁让人想到一句段话:世界上最傻的人,是装傻的人。

以国民素质之高,云南方面竟以卑劣的调查报导来忽悠、玩弄国民的心智。真不知道对方是以什么心态来看待国民的?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会作出如此低劣的行径?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