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1日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台鉴!今我向贵院院长举报控告,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应长潘恬易违反法律规定,用权恶意伤害鲁俊名誉特此举报控告。
事因安亭慎圹庄村民徐厂人庆元与上海嘉定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就政府信息公开一庄的纠纷,本人鲁俊原告徐庆元的委托作为公民代理人,2012年3月日上午九时在嘉定法院(德富路1221号)开庭审理,由于代理人请求人民陪审员王涯芹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履行职责对法庭进行当庭监督,审判长潘怡易恼怒,取清鲁俊代理人资格。
因当事人(原告)无法表达自己意愿。同时也不让申请人代理后另行开庭,就拆法判决,把第三方确认为上海大众有限公司。
众目所知,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三方应是安亭镇人民政府,而不是上海大众公司。由此引发该案上诉。
5月16日下午三时半在嘉定区安亭镇法庭进行审理,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用网路运程审理,开庭前上诉人递交了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二审法官周华认为一审法官取消了鲁俊的代理的代理权,二审也故技重演,同样取消我的代理权。
本人无法忍受二位没有道德品质的法官,因此用网路书写给上海高院应勇院长进行举报控告,并请给予书面回复和清求应勇院长给予执令二位法官向本人赔理道歉,同时,也请求广大媒体,网路人士,法官共同讨论,法官剥夺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剥夺鲁俊的政治权利!
此致 敬呈
举报控告人:鲁俊
事因安亭慎圹庄村民徐厂人庆元与上海嘉定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就政府信息公开一庄的纠纷,本人鲁俊原告徐庆元的委托作为公民代理人,2012年3月日上午九时在嘉定法院(德富路1221号)开庭审理,由于代理人请求人民陪审员王涯芹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履行职责对法庭进行当庭监督,审判长潘怡易恼怒,取清鲁俊代理人资格。
因当事人(原告)无法表达自己意愿。同时也不让申请人代理后另行开庭,就拆法判决,把第三方确认为上海大众有限公司。
众目所知,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三方应是安亭镇人民政府,而不是上海大众公司。由此引发该案上诉。
5月16日下午三时半在嘉定区安亭镇法庭进行审理,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用网路运程审理,开庭前上诉人递交了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二审法官周华认为一审法官取消了鲁俊的代理的代理权,二审也故技重演,同样取消我的代理权。
本人无法忍受二位没有道德品质的法官,因此用网路书写给上海高院应勇院长进行举报控告,并请给予书面回复和清求应勇院长给予执令二位法官向本人赔理道歉,同时,也请求广大媒体,网路人士,法官共同讨论,法官剥夺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剥夺鲁俊的政治权利!
此致 敬呈
举报控告人: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