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医师偷情 判赔元配百万

2012年05月30日社会
【新唐人2012年5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30日电)林姓医师被控出轨偷吃,与女医师同游峇里岛、互相传爱的简讯还同居,元配发现后愤而提告。虽然两人所涉通奸罪嫌获不起诉;但台北地院判决,两人需赔偿元配新台币100万元。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林男为神经外科医师,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2名子女。林妻指控,丈夫从民国99年起变得冷淡,对家人不闻不问,常藉口要值班、出差而彻夜不归,后来更开口提离婚。

林妻大受打击,进而调查后才发现,原来丈夫早和陈姓女医师外遇,不但同游印尼峇里岛,还在外租屋同居。林妻提出丈夫与陈女的接吻自拍照,还有两人互传简讯昵称对方“小迷猴”、“小企鹅”,内容写着“晚上陪我好吗?”、“能见面抱抱跟亲亲真是幸福!”,气得向2人提告求偿。

林男于庭讯时表示与妻子感情不睦,婚姻早已名存实亡,且妻子所提通奸告诉,经检方不起诉处分。陈女则辩称两人只是好朋友,并无男女私情,接吻照是应朋友在旁瞎起哄要求而拍下,林妻不能把自己婚姻经营的失败,怪罪到她身上。

法官参酌两人简讯、照片和录影画面,简讯数量多到超乎寻常,且内容为陈女要求林男陪她、不要回家,并倾诉爱意相约两人要走一辈子。法官认定两人通奸,共同侵害林妻配偶权,因此判决应赔偿10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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