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彦瑜新竹市13日电)新竹市一名何姓男子今年1月涉嫌虐待1只怀孕母猫致死,腹内2只小猫也胎死腹中。新竹地方法院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处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2000元折算1日。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邱忠义今天表示,被告何姓男子对于无力反抗的弱小母猫,施以剧烈甩动、撞墙及脚踹等残酷手段,致母猫经送医救治月馀后仍不治死亡,造成1尸3命。
邱忠义表示,被告何男是因为被人发现、出面制止,才罢手离去,在侦讯时也自承接受媒体访问时确有提及“以后还可能有这样的行为”,显见被告罔顾动物生命、轻蔑动物生命尊严的态度。
他说,虽然公诉人建请量处有期徒刑1年,但考量被告行为时年仅18岁,教育程度仅国中毕业,人际关系互动不佳,社会化表征低于一般人,且被告也曾养过野猫2、3只,并非泯灭人性而无可救药,所以判处有期徒刑6月。全案可上诉。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邱忠义今天表示,被告何姓男子对于无力反抗的弱小母猫,施以剧烈甩动、撞墙及脚踹等残酷手段,致母猫经送医救治月馀后仍不治死亡,造成1尸3命。
邱忠义表示,被告何男是因为被人发现、出面制止,才罢手离去,在侦讯时也自承接受媒体访问时确有提及“以后还可能有这样的行为”,显见被告罔顾动物生命、轻蔑动物生命尊严的态度。
他说,虽然公诉人建请量处有期徒刑1年,但考量被告行为时年仅18岁,教育程度仅国中毕业,人际关系互动不佳,社会化表征低于一般人,且被告也曾养过野猫2、3只,并非泯灭人性而无可救药,所以判处有期徒刑6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