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自由——韩国宪法

2012年07月19日国际
【新唐人2012年7月19日讯】韩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48年7月17日通过。在追求民主的发展的过程中,体现民主制度,韩国宪法经历了九次的修改。还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宪法法庭,使韩国的宪法更加完备,请看来自韩国的报导。

7月17日是韩国的宪法日,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它是国家的基础,大韩民国的宪法,就阐明了大韩民国是民主共和国,并制定统治结构和运行原理。1988年,韩国独立宪法法庭的创建及其成功的运作,使韩国成为一个更民主、更自由的社会。

如果国民认为政府有不对的政策和决定,就可以到这里进行诉讼,甚至可以废除不合理的法律。

韩国宪法裁判所从成立以来处理了1万9千多起案件,其中对6百多起的法令定为违宪,300多起案件做出救济工权力侵犯个人基本权利的生效裁判。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韩国民主主义和宪法保障

在韩国成功打赢要求延长选举他地投票时间诉讼的延世大学法学学生柳承均充分的体会了宪法的民主和国民的权利

延世大学法学学生柳承均 “这个宪法不是单纯的一个摆设,是真正的保障国民的权利的, 是真实地存在在国民之中的。”

任何韩国公民都可以提出问题的场所是韩国宪法裁判所,无论是一个人呼吁,还是多数公民意愿,这里通过宪法裁判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并捍卫宪法,在韩国即使是小学生也关心宪法的运作。

仁川松岛中学老师姜声国 “我们是由学生组成的社团,想了解宪法裁判所的作用及运作,对梦想成为法官的孩子们有帮助。”

在韩国的宪法历史中也经历了政治动乱,但是韩国国民能为了实行真正的民主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并用宪法制裁了独裁统治者。

中国民主运动海外联席会议韩国分部部长武振荣 “80年代也是民主运动时期,韩国当时当权者是全斗焕,发生了光州人民起义事件,然后军政府镇压,这是1980年发生的事,但是宪法改正后,人民就用这一部宪法起诉了全斗焕。”

新唐人记者金燕韩国首尔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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