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9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雨衣大盗”王渊抢银行案,今天侦结,认定他犯下3起抢案并杀死1名保全员,依强盗故意杀人等罪起诉,并建请法院若王渊未与死者家属和解,应处极刑。
王渊目前在押,预计明天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同案被告、以新台币20万元具保停押的女友林香兰,则被依洗钱罪嫌起诉。
检方公布的起诉书指出,王渊犯下今年3月的台企银抢案,得手1250万元,日前起获1000多万元。检警透过DNA鉴定、弹道比对,确定王渊涉及今年3月间台企银抢案、民国94年台企银及96年合库卫丰运钞车3起抢案,得手逾4000万元。
检察官也建请法院,若王渊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并获得对方原谅,则应量处无期徒刑。
王渊目前在押,预计明天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同案被告、以新台币20万元具保停押的女友林香兰,则被依洗钱罪嫌起诉。
检方公布的起诉书指出,王渊犯下今年3月的台企银抢案,得手1250万元,日前起获1000多万元。检警透过DNA鉴定、弹道比对,确定王渊涉及今年3月间台企银抢案、民国94年台企银及96年合库卫丰运钞车3起抢案,得手逾4000万元。
检察官也建请法院,若王渊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并获得对方原谅,则应量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