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售青少年烟品 苗县检举有奖

2012年07月20日科技
【新唐人2012年7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0日电)苗栗县政府为减少青少年取得烟品机会,今天公布检举奖励办法,禁止业者卖烟给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一旦查获将罚款新台币1万至5万元;民众检举成案可得50%处分金额作为奖励。

苗栗县卫生局表示,尽管政府明定商店不得贩售烟品给未满18岁的青少年,但根据民国100年青少年吸烟行为调查显示,苗栗县仍有高达近7成青少年并未因年龄不足遭拒售烟品,且绝大多数是从一般商店购买。

为遏止青少年轻易取得烟品,苗栗县卫生局订立“苗栗县民众检举烟品贩售业者违反烟害防制法案件奖励办法”,禁止业者贩售烟品给18岁以下客人,一经查获违反规定,将罚款新台币1万至5万元;并提拨50%罚款收入作为检举奖金,民众只要检举成案,可视处分金额获得4000至2万元不等奖金。

苗栗县卫生局长罗财樟表示,根据美国卫生部2010年12月发表的报告指出,相较成年人,年轻人吸食少量烟品就会成瘾,每周只抽1、2支烟就可能出现成瘾症状,吸烟对正值发育的青少年,会造成学习力衰退、体能下降等害处,将来较容易成为重度成瘾者。

卫生局今天举办记者会,宣导检举奖励办法,苗栗县长刘政鸿呼吁业者不要心存侥幸,“更别想要关说”,并下令业务单位严格执行法令,对于关说者将公布名单,希望商家一起响应,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欢迎民众一起遏止青少年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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