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老师 学分认定标准修改

2012年07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7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6日电)近年课纲变动大,教育部担心持国外学历的“海归派”老师跟不上,修改相关办法,学分认定标准以申请日当天为准。

教育部中教司科长许嘉倩表示,过去学分认定以申请人出国念书的时间为准,比对当时的课程规定。但不是所有人一拿到学位就回国任教,5年、10年后再提出申请,课纲早已修过好几次,这些老师在教学实务上,常有跟不上的疑虑。

教育部还曾收到申请者已经毕业15年,那时的课程和现在,几乎都对不上了,让审核委员伤透脑筋。

因此,教育部修改“持国外大学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修毕普通专门课程及教育专业课程标准”,纳入“知识衰退期”的观念,迫使申请者跟上最新的制度和课纲。

举例来说,修法后今年1月提出申请的人,就以今年度最新的专业课程、专门课程应修科目作学分审查,“过时”的学分一律不承认,想在台湾中小学当老师,就必须重新补修。

不过,修法后有5年的过渡条款,今年7月19日前已在国外修习专业课程的人,在5年内还可以适用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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