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日电)艺人Makiyo与日籍友人友寄隆辉被控殴打计程车司机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仍判2人缓刑;高院认定被害人伤势不符重伤害定义,驳回检察官上诉。
Makiyo和友寄等人今年2月间搭计程车时,与林姓司机发生口角,两人被控踹踢司机头、胸部等处,导致司机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等;台北地检署依重伤未遂罪起诉,分别对友寄与Makiyo求刑6年、4年。
不过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认为,受害司机伤势,与重伤害定义“出现毁败视能、语能、身体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难治之伤害”等不符。
台北地院认为Makiyo和友寄殴打司机不到1分钟即罢手离去,未持武器殴打,伤人应属偶发事件,难认被告有重伤被害人致健康毁败的动机,改依普通伤害罪判友寄1年、缓刑4年;Makiyo被判10月、缓刑3年;都交付保护管束。友寄等人在一审期间承诺赔偿被害人新台币300万元。
高院合议庭维持一审认定,也认为检察官上诉主张Makiyo及友寄隆辉是犯重伤未遂,却指被害人伤害达“严重减损”程度,已有矛盾,因此驳回检方上诉,维持原审量刑;本案检方仍可上诉。
林姓司机委任律师表示,司机与家人在一审后就未要求上诉,对这次判决“没有意见”;律师说司机伤势已较稳定,反而因吃太多药导致胃有问题,目前还在休养;Makiyo委任律师表示尊重判决,认为本案已浪费太多司法资源,希望检方别再上诉。
Makiyo和友寄等人今年2月间搭计程车时,与林姓司机发生口角,两人被控踹踢司机头、胸部等处,导致司机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等;台北地检署依重伤未遂罪起诉,分别对友寄与Makiyo求刑6年、4年。
不过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认为,受害司机伤势,与重伤害定义“出现毁败视能、语能、身体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难治之伤害”等不符。
台北地院认为Makiyo和友寄殴打司机不到1分钟即罢手离去,未持武器殴打,伤人应属偶发事件,难认被告有重伤被害人致健康毁败的动机,改依普通伤害罪判友寄1年、缓刑4年;Makiyo被判10月、缓刑3年;都交付保护管束。友寄等人在一审期间承诺赔偿被害人新台币300万元。
高院合议庭维持一审认定,也认为检察官上诉主张Makiyo及友寄隆辉是犯重伤未遂,却指被害人伤害达“严重减损”程度,已有矛盾,因此驳回检方上诉,维持原审量刑;本案检方仍可上诉。
林姓司机委任律师表示,司机与家人在一审后就未要求上诉,对这次判决“没有意见”;律师说司机伤势已较稳定,反而因吃太多药导致胃有问题,目前还在休养;Makiyo委任律师表示尊重判决,认为本案已浪费太多司法资源,希望检方别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