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损房地车辆 可申请减免税

2012年08月03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8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 3日电)苏拉台风酿灾,财政部今天提醒,房屋在灾害中受创,土地无法使用,或汽机车泡水要进厂修理或报废,可在30天内向地方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屋税、地价税或使用牌照税减免。

财政部表示,房屋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3成以上、不到5成者,房屋税减半;毁损面积占整栋5成以上,必须修复才能使用者,免征房屋税。

财政部表示,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无法使用的土地,地价税全免。

汽车和151cc以上机车若泡水受损,可向监理单位申请报停或报废,再持监理单位核发的证明文件,向地方税捐稽征机关申请退还自灾害日起已缴的使用牌用照税。

财政部提醒,受灾民众在善后时,别忘了拍照存证并附损失清单,并于30天内申请减免。10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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