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散布女友裸照 男子遭诉

2012年08月05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8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5日电)55岁的林姓男子,民国98年间涉嫌将女友的裸照寄送给同事。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妨害风化罪将林男起诉。

检方指出,林姓男子与女友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并于94年间交往。98年3月间,林男在住处无故拍下女友昏睡时的裸照,并将裸照以手机传送给同事,或把裸照给多名同事观看。被害人发现后报警处理。

检方表示,林男到案后坦承拍照,但否认散布照片供人观看,并控告女友及多名同事涉嫌伪证。

检察官审酌多名同事的确有看到及收到裸照,认定林男犯案明确,依妨害风化等罪嫌将林男起诉;女友及多名同事被控伪证部分,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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