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义交指挥 开车撞死人判无罪

2012年08月0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8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7日电)一名汽车驾驶听从女义交指挥左转,不料撞死对向直行机车骑士;法官认为,依法交通指挥人员手势优先交通号志,判决两人无罪,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被控在民国98年间,驾驶汽车沿台北市万大路向北,行经万大路、西藏路交叉路口时,听从陈姓女义交指示左转进西藏路,不料却撞上对向直行机车,汪姓骑士倒地后送医不治。

死者家属事后提告,检方认定,陈女指挥交通时应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直行车路权应优于左转弯车,林男也未注意车前状况,陈女、林男两人都有过失,分别遭依涉犯业务过失致死罪嫌、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法院审理时,陈女辩称无疏失,当时她看万大路北往南方向车辆较少,因此吹哨做出停止手势,且依法指挥人员手势优先交通号志;林男则称是依义交指示左转,突然有一辆机车冲出来撞他车。

法官认为,交通安全规则虽规定“转弯车应让直行车先行”,但遇到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与灯光号志并用时,应以交通指挥为准;陈女依法指挥交通,林男听从指挥左转,但死者却未注意听从义交指挥而酿祸。合议庭判决两名被告无罪,全案可上诉。10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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