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食品标签新规 标注食品过敏原

2012年08月12日美国
【新唐人2012年8月11日讯】社区广角镜(253)调查显示,有250万加拿大人至少对一种食物过敏。加拿大有关食物标签的新规定从8月4号开始生效,要求食品生产商必须在包装上标明食物中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成份。

来到普洛特曼的厨房,在她的冰箱里,你不会发现很多的包装好的食品。

过敏家庭普洛特曼:“我们因为过敏,能吃的东西很有限。”

这是因为她的两个女儿有严重的食物过敏症,例如对鱼和芝麻过敏. 她的大女儿差点因为过敏而丧命。

过敏家庭普洛特曼:“如果我不能保证安全,就不会买。”

购物对她来讲变得容易了。因为加拿大卫生部开始改变食品标签的法规。截至星期六,所有包装的食品,必须清楚的列出常见的过敏原。

加拿大过敏反应支持者 玛丽莲 艾伦 :“如果没有标注过敏原,他们会被叫停。”

玛丽莲艾伦是这项改变的背后推手。

加拿大过敏反应支持者玛丽莲.艾伦:“这个特别说明成分里包含杏仁,小麦和燕麦。”

20年前,艾伦的女儿罗宾琳恩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吃了花生而过敏身亡。从那时起她开始主张使食品更加安全。她说标签的改变非常重要。

标签上必须列出10种主要过敏原,包括花生,鸡蛋,牛奶,小麦,坚果,大豆,芝麻,芥菜,海产品和亚硫酸盐,还要确定他们相近的名字。例如面筋的来源和亚硝酸盐也要表明清楚。

加拿大过敏反应支持者玛丽莲.艾伦:“即使是很微小的一点点成分,都需要列在标签上。”

也有一些豁免的食物如散装食品,熟食店和面包店的产品。
布洛特曼希望新规则可以适用在所有的食品上,不过她说这些变化正向对的方向迈进。给了她让女儿安全的能力。

新唐人加拿大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