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出台新立法整顿长途巴士业

2012年08月21日社区
【新唐人2012年8月21日讯】为了加强对纽约长途巴士公司和巴士停靠站的管理,纽约州长库默在8月17日正式签署立法,要求所有长途巴士公司必须申请停车许可证,只能在获准的巴士站停靠,否则将处于高达2500美元罚款,甚至吊销运营执照。这一法案将在90天内生效。请看报导。

纽约州长库默签署的法案,要求长途巴士公司申请停车许可证,在指定的、获得批准的巴士站停靠。这一法案实际是首次给与纽约市这一权力,管理长途巴士业。

法案规定巴士公司必须提供以下信息:长途巴士公司证明,巴士车辆的型号,申请停靠的巴士站地址,每一个巴士站停靠巴士的数量、乘客数量,巴士时刻表,以及不运营巴士停靠地点等。

法案还规定,长途巴士站的地点需要谘询当地社区委员会和捷运局MTA,并且要考虑交通、安全以及申请人的信誉等因素。

获得批准的许可证有效期最多为3年,每辆巴士申请费为每年275美元,长巴必须显示许可证。违规者首犯罚款1000元,多次违规将罚款2500美元,甚至暂停或吊销许可证。

自2011年长途巴士数起车祸后,有近30家长途巴士公司被关闭。在华埠的艾伦街和东百老汇街就有多家长途巴士停靠站。有的门前冷清,有的在拥挤繁忙的人行道边。巴士站周边的不少商家对新法案表示欢迎,希望能改善拥挤的状况,让更多客人能进出方便。而巴士业主则表示新法案让他们受到更多钳制,让他们与难于灰狗等公司竞争。


新唐人记者安心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