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投资案 明年起需用电评估

2012年08月22日财经
【新唐人2012年8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2日电)经济部今天表示,为因应全球能源短缺情势,明年起,大型投资案都需依“能源开发及使用评估准则”送审,如超过区域供给总量上限,原则上将不同意开发。

经济部长施颜祥指出,能源局依“能源管理法”授权订定“能源发展纲领”,以“安全稳定、效率运用、洁净环境”为发展愿景,将作为各部会拟定发展策略与计划的能源上位指导方针,目前已送行政院审查,预定今年底通过,全面导入低碳施政。

他表示,能源发展纲领以能源链的供给端、系统端、需求端3个面向研提政策方针,确保台湾能源供应稳定、维持合理能源价格。行政院通过后,就会制定如“能源开发及使用评估准则”等相关子法。

其中,在需求端方面,将采能源总量管理及提升能源效率2大措施。

施颜祥表示,能源总量管理是以国家能源供给总量,衡量各类能源特性及发展条件,拟订分期分区的供给容量。未来契约容量年约2亿度的大型投资生产计划,都须先经能源局依“能源开发及使用评估准则”事先审查,如超过区域供给总量上限,原则上将不同意开发。

他预计,“能源开发及使用评估准则”在明年初实施;依能源局估算,前125大企业建造相当于台泥和平厂规模的投资计划一律要送能源局审查。

能源局长欧嘉瑞则表示,由于能源局可提供用电的专业意见,投资计划送审后,能源局会发给许可函,送环评委员会参考,加快环评审查速度。

另外,在提升能源效率方面,施颜祥指出,未来也将研订及逐步提高水泥、钢铁、造纸、纺织等高耗能产业能源效率基准与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