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3日电)南投县政府警察局双冬派出所警察罗志聘涉嫌在3处地点栽种大麻,南投检方今天侦结起诉,建请分论并罚,并加重刑责。
南投地检署调查,罗志聘与友人黄国恭、简宏吉明知大麻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2条所明定之第2级毒品,竟从今年4月初起先后在南投县埔里镇、国姓乡九份二山山区及台中市3处地点,向人承租房屋及土地栽植大麻。
检方表示,被告以宝特瓶空瓶置入培养土方式,利用植物灯管或钠灯照射栽种大麻,经检警组专案小组监控埋伏,于5月14日分别在种植地点将被告逮捕到案,并起获已长成约5至50公分不等的大麻幼苗共1043株。
检方起诉指出,被告罗志聘、黄国恭于不同地点多次栽种大麻,犯意各别,应予分论并罚;罗志聘身为警务人员,不知洁身自爱维护社会治安,竟利用职务上权力引诱被告简宏吉共同栽种大麻,建请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5条加重其刑至1/2。
不过,检方也考量罗志聘于被逮捕后配合调查,主动供出犯罪事实及栽种大麻地点,认为尚有悔意,另建请从轻量刑,以励自新。
检方表示,被告为共同正犯,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2条为制造毒品栽种大麻罪嫌,将面临5年以上徒刑的判处,而罗志聘身为执法人员,依法还得加重刑责。
南投地检署调查,罗志聘与友人黄国恭、简宏吉明知大麻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2条所明定之第2级毒品,竟从今年4月初起先后在南投县埔里镇、国姓乡九份二山山区及台中市3处地点,向人承租房屋及土地栽植大麻。
检方表示,被告以宝特瓶空瓶置入培养土方式,利用植物灯管或钠灯照射栽种大麻,经检警组专案小组监控埋伏,于5月14日分别在种植地点将被告逮捕到案,并起获已长成约5至50公分不等的大麻幼苗共1043株。
检方起诉指出,被告罗志聘、黄国恭于不同地点多次栽种大麻,犯意各别,应予分论并罚;罗志聘身为警务人员,不知洁身自爱维护社会治安,竟利用职务上权力引诱被告简宏吉共同栽种大麻,建请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5条加重其刑至1/2。
不过,检方也考量罗志聘于被逮捕后配合调查,主动供出犯罪事实及栽种大麻地点,认为尚有悔意,另建请从轻量刑,以励自新。
检方表示,被告为共同正犯,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2条为制造毒品栽种大麻罪嫌,将面临5年以上徒刑的判处,而罗志聘身为执法人员,依法还得加重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