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2日电)某当铺负责人颜姓男子被控伙同员工囚禁、打死债务人。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依伤害致人于死等罪判颜男有期徒刑12年6月。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34岁颜姓男子是台北市万华区某当铺负责人,陈姓男子是员工。
颜男认为一名宣姓男子积欠新台币30馀万元不清偿又一再失联,去年9月间在木栅地区附近寻得宣男的行踪后,与陈男将宣男强行带回当铺。
判决书指出,颜姓、陈姓男子决意在宣男还款前不让他离去,将他拘禁达9日,期间2人不断殴打、踢踹他。
陈姓男子去年9月27日发现宣男昏迷休克后告知颜男,并为他施以人工心肺复甦术,颜男则以宣男有“疾病”为由叫救护车;宣男后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法院一审依私行拘禁、伤害等罪判颜男6年7月徒刑;以私行拘禁、伤害致死等罪判陈男12年徒刑。
高院审理认为,颜男有多项前科却不知收敛,在本案中为主谋,行径嚣张,视法律为无物,依私行拘禁、伤害致死等罪改判12年6月徒刑;陈男被判处12年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根据高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34岁颜姓男子是台北市万华区某当铺负责人,陈姓男子是员工。
颜男认为一名宣姓男子积欠新台币30馀万元不清偿又一再失联,去年9月间在木栅地区附近寻得宣男的行踪后,与陈男将宣男强行带回当铺。
判决书指出,颜姓、陈姓男子决意在宣男还款前不让他离去,将他拘禁达9日,期间2人不断殴打、踢踹他。
陈姓男子去年9月27日发现宣男昏迷休克后告知颜男,并为他施以人工心肺复甦术,颜男则以宣男有“疾病”为由叫救护车;宣男后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法院一审依私行拘禁、伤害等罪判颜男6年7月徒刑;以私行拘禁、伤害致死等罪判陈男12年徒刑。
高院审理认为,颜男有多项前科却不知收敛,在本案中为主谋,行径嚣张,视法律为无物,依私行拘禁、伤害致死等罪改判12年6月徒刑;陈男被判处12年徒刑,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