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宪法法院批准ESM特定条件下生效

2012年09月12日欧洲
【新唐人2012年9月12日讯】尽管异议不断,星期三,德国宪法法院如期裁定,宣布德国总统可在某些条件下可批准欧洲稳定机制(ESM)。驳回了多项反对欧洲稳定机制(ESM)的诉愿。市场对裁定感到乐观,带动星期三欧洲股市上涨。

位于德国南方卡尔斯鲁厄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星期三做出裁决,欧洲稳定机制没有违反德国宪法《基本法》,总统可签署欧洲稳定机制以及欧洲财政条约,使其生效。但同时明确表示,德国出资的上限为1900亿欧元,国会有权力拒绝通过更多纾困金。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院长安德烈亚斯•福斯屈勒宣读了裁决书。

欧洲稳定机制是欧元区永久性救助机制,旨在向融资困难、需要帮助的欧元区国家和银行提供资金支持。

稳定机制还包括了,同意欧洲央行(ECB)在次级债券市场购买欧元区外围经济较差国家的公债,来降低欧元区债务危机的危险性。

德国经济部长罗斯勒(Philipp Roesler):“今天对欧洲来说是美好的一天。宪法法庭有了明确的决定,我们离稳定欧洲,又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这项裁定可视为德国60多年来做出的最重要决定。 德国总理默可尔将在当天稍晚对裁定表态。

市场对这项裁决的通过乐观,星期三,欧洲股市盘中创下近14个月以来最高点。

新唐人记者林妤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