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导斌:成熟的民主与暴力是不兼容的

2012年09月22日评论
【新唐人2012年9月23日讯】暴力一直是困扰中国几千年的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中国秦朝以下的二千二百馀年历史常常被称为治乱循环,每一个王朝的兴起和被推翻,无一例外都是取决于暴力的比拼。一个王朝短的十几、几十年,长的两百馀年就会倾覆,然后是短则几年、十几年,长则几十上百年的战争,中华在完备的皇帝专制与完全的无政府之间摇摆。只有朝廷能正常执政,百姓才能过几年太平日子,一旦政治权威衰败,战乱继起,各路军阀分别僭取国政大权,军事强权走马灯似的轮换,江山残破,玉石俱焚,生灵涂炭,人民盈千累万转死于沟壑,中华各民族好不容易发展和积累起来的一点点文明成果,转眼化为灰烬。战争结束,百业俱废,一切都得从头再来。被西方的坚船利炮强行送进现代后,更是内忧外患不断,不足两百年间,迭经鸦片战争,洪杨之乱,甲午战争,义和团,八国联军,辛亥革命,军阀混战,共产党学舌苏联闹革命,国共内战,土地革命,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八九事件……一部中国现代史,暴力是真正的主角。

历史进入21世纪,虽然大的内乱没有发生,但由贫富差距拉大和官民冲突等因素诱发的恐怖性事件却呈现日益升级的趋势,杨佳杀警案、钱云奇爆炸案、钱云会惨死案……恶性案件接连发生,微博上凶讯一月数传。伴随暴力活动的日益频繁,非理性手段在官方和民间似乎成为对付利益对立方时的常用手段,因而获得了某种“正当性”。城管、警察以维护秩序作为必须使用暴力的理由,民间维权活动中也不乏视暴力反抗暴政压迫为“正义”之士,网络上更是把用炸弹和汽油瓶杀死官员、乃至砍死无辜平民和警察的贺龙式罪犯称为“英雄”,这次得到官方默许的保钓游行在西安、青岛等城市演化为骚乱,在爱国的招牌下上演一幕幕“打砸抢烧”的全武行……,被于建嵘先生称为“泄愤事件”的暴力活动在今天中国大陆呈现越来越频发的趋势。人类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中华却似乎仍然为数千年来的治乱循环惯性所左右,世事轮回,前事难料,展望国家民族前途,不免让人对未来忧心忡忡。

治乱循环,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历史,长期以来被关起门研究国史因而难免短视的史学家认为是中国所特有的。实际上并非如此。当代以研究人类文明史着称于世的塞缪尔•P• 亨廷顿认为,暴力冲突在欧洲、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各国历史上都曾十分普遍地存在,除美国加拿大等极少数新兴移民国家,世界上有悠久历史的其馀绝大多数国家和民族,其历史记载中都存在频繁的暴力冲突和政权更替。人类千百万年来的历史,大可称为暴力与文明的交替史,而伴随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历程,这种暴力与文明的两极摇摆,不是少了,反而更为常见。

对传统社会中频频发生的暴力行为,亨廷顿认为,这是由于政治权威衰败之后,政治制度出现权力真空,使得暴力和军人有机会填补。至于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暴力现象,虽然在出现暴力这点上与传统社会没有区别,但诱发暴力的原因则有所不同。以民主为特征的现代性本身是稳定的,是理性的和非暴力的,但现代化(或民主化)却可能遭遇极度的不稳定。现代化过程之所以容易滑向不稳定,主要是政治参与扩大后,许多国家缺乏制度性的力量去约束。由于“缺乏有效的政治制度去调停、昇华、缓解各团体的政治行动”,导致“各种社会势力相互赤裸裸地对抗,没有什么政治制度也没有一批职业政治领袖被公认或接受为调节各团体之间冲突的合法中介。同样重要的是,在这些团体中,对于什么才是解决它们之间冲突的合法而权威的途径,亦不存在共同的认识。政治参与的独特形式就是把暴力与非暴力、合法与非法、胁迫与说服结合起来使用的群众运动。群众社会缺乏能够把民众的政治愿望和政治活动与他们领袖们的目标和决定联系起来的组织结构。”(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P163。)

1911年之后,民国失败,国家被抛进暴力漩涡,这段历史常常被解释为民主不适合所谓中国国情的例证,亨廷顿的理论有助于对这段代议民主的短暂实践史进行更深刻的反思。民国代议制之所以失败,一个原因在于当时的民主派忽视了全国性制度建构,袁世凯的中央政府虚弱到无法统一全国军队,无法顺利拿到税收,自然也无力向国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更无法维持一个民主体制;另一个原因在于,民国政府是个少数人参政的政府,袁世凯的“芯片”只有处理传统官僚和士人精英等极少数人参政的容量,一旦遇上各省自治和汹涌澎湃的群众运动,当有更多更大的信息量迅速涌入后,它就会死机。现在反思这段历史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不同于共产党的结论,不是民主不适合所谓的中国国情,也不是治乱循环是中华独有的历史规律,而是在民主化过程中举国上下缺乏如何组建一个民主共和国的共识,没有认识到强大的制度性力量对稳定民主化进程的保障作用,政府管治无力,只能任凭各种高度政治化的社会势力任意出没于政治领域,军队只是高度政治化集团中的一个,而且是诸多政治势力中组织最严密动员能力最强的一个,只有当后来遇到比军队动员能力和组织化程度更强大的国共两党时,军队才退居次席,而在没有遇到两大集权政党之前的十馀年间,军队就是国家舞台上的当然主角。这应该是军人干政,暴力登上前台的深刻原因所在。

与马克思、列宁等人视暴力革命为解决阶级对立和冲突以建立美好世界的有效手段不同,亨廷顿和弗朗西斯•福山等当代政治学家在对人类历史进行更为宏阔深入的研究后认为,暴力斗争并非如马克思所称是历史进步的动力,暴力对文明是破坏性甚至毁灭性的,是负面价值,好国家好社会和文明进步不是来自于斗争,而是来自于理性的辛勤建设,文明的进步则主要来自于竞争。专制独裁等传统坏国家在向民主国家转型时,强大的制度化力量远比单纯的破坏更重要。如果缺乏必要的制度建构,在已有的专制独裁政权垮台后,国家不是自动进入自由民主,更大的可能性是国家解体,陷入内战和混乱,国民不仅没有机会安享自由和经济发展,反而可能像许多非洲国家那样,连防治疟疾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都苦于无人提供,即使侥幸实现了民主,这样的民主也很脆弱,很可能会像阿富汗、索马里等国家那样,倒退回无政府状态,或像南美许多国家那样停滞在专制与民主之间的某个灰色地带,人民享受不到现代社会福利,国家经济和公共事业也难以发展。

害怕国家动乱,恐惧整天活在枪炮声中惶惶不可终日,这应该是中国许多国民宁肯忍受一党专政,而对民主持观望态度的重要原因,也是一党专政之所以还能继续下去的深刻原因。在战乱预期与民主预期两者间,具有沉痛而深刻历史教训的民族,往往会优先选择避免前者。这种选择实际上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因为战乱和脆弱的政府对民众的危害,对文明的损害,极有可能远甚于专制独裁。

然而,因为恐惧于民主化过程中可能爆发的内战,就把动乱与民主划等号,断定不仅民主化过程必定是战乱频仍的痛苦历程,而且民主建成后的政府也必定虚弱无力,不可能提供公共安全,因此压制民主,阻挡民主,则是对民主政治的无知。丹麦等稳定成熟的民主国家向世界做出的示范是,具有现代性特点的民主国家,是具有广泛共识和合法政治权威,同时具有稳定而完善的制度的政体。只有这样的政体才经得住民众广泛的政治参与而不至于崩溃。它不排斥反政府力量。相反,民主的优点在于能用妥协化解政治冲突,因为妥协而具有极强的兼容能力,能把反体制力量吸纳进体制之内,转化为于公共福利有益或无害的力量。民主国家不是政府消亡,也不是政府什么都管,而是政府权力有限。但政府权力受到限制不等于政府软弱无力,受民众授权范围约束的政府仍然是强而有力的,能把来自民意代表机构的决策转化为国家行动,能为国民普遍提供安全和社会保障等完善的公共服务。民主国家不是暴力治国,而是意见治国,政府治理国家主要不依靠强制,不依靠让国民恐惧而不得不服从,而是保障更广泛的自由,让国民因为认同而自愿服从。国家不是什么实现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而是兼容各个不同阶级和平博弈的政治平台。民主社会是理性主导的社会,所以律师和法官等以理服人的职业,比通常表现为以力服人的军队和警察更受尊重。

中国当前的矛盾和冲突,如果代入阶级分析公式,可以理解为政治参与扩大后,原有体制对新的政治力量缺乏兼容能力,以至于溢出体制的新生政治力量必须依靠溢出体制的手段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共产党虽然以工人阶级政党自居,自称代表了以工人和农民组成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劳动人民”的最广泛利益,然而,事实却是,中国当前以工人和农民为主要成员的底层社会,正是共产党63年执政期间制造出来的。庞大的贫困人口并非像宣传所称来自于先天贫穷,共产党只是他们脱贫致富时的恩人。恰恰相反,执政党并非什么人民的大救星,而是应该为存在庞大的贫困人口承担责任!这些人的贫困是因为其群体利益和政治地位没有为这个体制所吸纳,长期处于被忽视和受剥夺所导致。

这些年来,当局大力培养中产阶级,但是,无论是在全国人大、政府机关、中共中央、全国政协,还是地方人大、政府、党委和公、检、法等握有实权的权力机关中,都既看不到真正的工人和农民,也看不到中产阶级或其代表主政或参政。这个体制实际上是把底层和中产阶级排除在外,同时还将其排除在国有企业决策层之外。现行体制中志得意满的是共产党权贵和资本家富豪。这个从前苏联照抄照搬来的体制,它的程序不是为各阶层平等而广泛参与政治的目的而设计的,而是专为一党专政顺利统治一切而设计的。它虽然号称要扩大执政基础,但直至今日,中国大陆的政体仍然属于由绝对少数的精英控制众多人口和各阶层的体制,占人口绝对多数的社会成员被排斥在体制之外。近十多年来“红色资本家”进入共产党,进入人大,进入政协,由此产生了权力与资本联姻的体制,其所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严重倾向于保护和扩大共产党权要和富人的机会与利益。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政策,不过是将处于金字塔尖的权要豪富阶层的予取予夺加以““合法化”、“正当化”。

国民被自己国家的法律、政策和权力机构所歧视,尊严受到侮辱,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惨遭践踏——连熟睡中国民的房屋都随时可能遭到强拆,民愤怎么能不被激起?与民众利益严重对立甚至以侵害民众为目的的体制如何能得到民众的支持?得不到民众认同和支持的体制如何能单纯依靠暴力维持稳定?当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被侵占或盗卖,当夏俊峰等小摊小贩在街头做点小生意都会横遭殴打和没收,当成千上万访民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暴力自然而然成为对抗巧取豪夺的唯一选择!因为现行体制封死了所有朝向正义的通道,对于所有没能进入体制的群体成员来说都难找到正义:立法被排斥在外,执法被排除在外,司法得不到公正裁决,也没有违宪审查等救济管道,更不能通过游行示威等行使权利的文明方式要回公道。普通公民一旦受到不正义对待,任何抗拒都将付出更高的代价,成本最低的方式居然是忍气吞声!在民主社会,正义本是政府资以争取民意支持赢得合法性而必须免费提供的公共产品,对于中国大陆的普通民众,无论是没有官权可资借重的普通中产阶级成员,还是人数庞大的底层,正义现在成了最为稀缺因此也是最为昂贵的资源,经常是可望而不可得。普通公民受到不公正对待后要恢复正义,常常除了以死相拼外,实际上别无选择!

当前,可以说不论体制内外,除极少数既得利益者,公众多已认识到现在这种从前苏联照抄照搬来的体制根本不适合中国,也不适合人类。中国必须改变,否则前途堪忧。然而,中国到底该如何实现民主转型?道路和方法可说见仁见智。但是,民主转型肯定不是如某些暴力革命信徒所断言的,仅仅只是把一个专制独裁政府推翻那么简单。破坏一个旧世界,并不等于就能建成一个新中国。当我们把眼光只盯着如何破坏的时候,国家极有可能再次滑向上世纪民国时期军阀混战的局面。为了顺利推进民主,同时为了防止历史悲剧重演,有两点也许可以成为共识,这就是:一,现行体制必须迅速进行改革和扩容,在体制外怒目圆睁的庞大底层和中产阶级的政治要求必须在体制内得到妥善安排;二,必须建构防范暴力再次成为主宰中国大陆政治的制度和全民共识。

人类历史上,暴力在迫不得已需要自卫的时候常常被视为正当和必要的,推翻异族压迫和残暴统治的武力有时被用来给所有形式的暴力作正当性依据。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民主政治是理性主导的政治,暴力与成熟的民主是不兼容的。民主化不等于暴力合法化。虽然不否认暴力对颠覆一个专制政权通常会比非暴力更有效,但像美国独立战争那样用非理性手段导向理性目标在人类历史上只是小概率事件,很难希望在中国会出现这样的奇迹。中国历史有非常顽固的治乱循环的惯性,要克服这种惯性力量,在完成民主化转身后让国民享有民主的诸种福利,而免于陷入非洲式无政府和上世纪民国期间(拉美式)军头专制的陷阱,也许在民主尚未成为事实之前,就有必要为应对民主化进程和民主后可能出现的混乱有所准备。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