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县议长 贿选将服刑

2012年09月24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9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24日电)屏东县前议长林清都因议长贿选案遭判刑确定,明天将入监服刑。他今天表示,会尊重司法准时报到,“给社会一个典范”。

林清都因贿选案被判刑5年6个月,他说,台湾司法史上贿选案的判决,很少有这么重的,他坚持自己清白,也会如期报到服刑,给社会一个典范,也表示对司法的尊重。

入狱前,林清都对家乡的建设还是念念不忘,他说,县政府举债快要达到上限,希望中央政府修改财政收支划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