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4日电)张姓大学生被控跑着追垃圾车时,不慎撞上妇人致重创成植物人。法院审酌张男愿赔偿新台币70万元,宣告缓刑。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张男被控在去年3月赶着倒垃圾,拿着垃圾跑跳,跨过停车场栏杆,却和路过的六旬徐姓妇人撞个正着,导致对方头撞地,造成头部外伤颅骨骨折并发颅内出血等重大伤害,陷入深度昏迷、植物人状态。
等张男倒完垃圾,发现徐妇倒地不起,紧急请家人报警将对方送医,张男事后遭检方依涉犯过失致重伤害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张男坦承犯行,并愿赔偿徐妇家属70万元,法官审酌他仅因急着倒垃圾,一时疏失而肇事,犯后态度良好,依过失致重伤害罪,判处4月徒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张男被控在去年3月赶着倒垃圾,拿着垃圾跑跳,跨过停车场栏杆,却和路过的六旬徐姓妇人撞个正着,导致对方头撞地,造成头部外伤颅骨骨折并发颅内出血等重大伤害,陷入深度昏迷、植物人状态。
等张男倒完垃圾,发现徐妇倒地不起,紧急请家人报警将对方送医,张男事后遭检方依涉犯过失致重伤害罪起诉。
法院审理时,张男坦承犯行,并愿赔偿徐妇家属70万元,法官审酌他仅因急着倒垃圾,一时疏失而肇事,犯后态度良好,依过失致重伤害罪,判处4月徒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