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讯】联邦最高法院10月10日审理了奥斯汀德州大学歧视白人学生案。白人学生费雪(Abigail Fisher)于2008年指控该大学,因为她是白人而没有被录取。费雪质疑以种族因素作为入学许可考量是否公正。大法官对此案分歧严重。自由派大法官们表示大学有权利选择多元化的学生组成,而保守派大法官们则表示这违背了宪法保障的平等待遇。
“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产生于1960年代,后来运用在大学入学,为考量到校园多元化发展,将学生种族背景列入评估标准之一。近年来该法案屡遭学生挑战,专家也表示“平权法案”实际上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之上。
“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产生于1960年代,后来运用在大学入学,为考量到校园多元化发展,将学生种族背景列入评估标准之一。近年来该法案屡遭学生挑战,专家也表示“平权法案”实际上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