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外交部:赴美仍需填写身分证号

2012年10月12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12日电)外交部今天表示,民众前往美国美申请旅行授权许可时,需填写身分证字号,才能完成“旅行授权电子系统”(ESTA)申请。

外交部说,台湾加入美国“免签证计划”(VWP)11月1日生效,只要持中华民国晶片护照,在台澎金马设有户籍、有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的国民,前往美国从事90天以下商务或观光旅行,并事先上网取得ESTA授权许可,且无其他特殊限制而无法适用者,可免申请美国B1/B2签证。

外交部澄清,部分媒体指VWP适用者于ESTA登录资料时,无需提供身分证统一编号,并非真确。

根据外交部说明,在ESTA网页申请授权许可时,申请页面的“护照核发国家(国籍)”栏点选“TAIWAN(TWN)”,会出现“身分证统一编号”栏位,民众需填写这栏及其他资料,才能完成ESTA申请。

外交部表示,民众以VWP赴美时,无需出示国民身分证,但申请ESTA时,确需提供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登机或入境美国时出示的护照,也应确定登载持照人的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

外交部说,这项做法是因台湾的国情特殊,另有海外无户籍国民,具中华民国籍,但在台湾没户籍,因而无身分证统一编号,不适用VWP。

外交部表示,至于其他36个参与美国VWP的国家,包括英、法、日、纽、澳等的ESTA表格与台湾完全相同,只是没有身分证统一编号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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