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9年 王志雄大连落网

2012年10月13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台北12日电)前立委王志雄涉及中兴银行掏空案后潜逃大陆,民国94年间遭北院通缉。大陆公安日前在大连逮捕王嫌,今晚由调查局解送返台。

王志雄被控于87年3月间,为稳固中兴银行经营权,和前禾丰集团张姓负责人协议,利用4名不知情员工先向中兴银行超贷新台币2亿5000万元后,购买中兴银行股票1万4000张,事后再将购得的股票交给王志雄。

调查局指出,由于这笔贷款自87年11月起延滞缴息,且因中兴银行股票下市,无法交易,使得股东损失2亿5000万元。

调查局北部机动站于92年11月26日侦办中兴银超贷案,但王志雄早于92年3月19日搭乘港龙航空班机至香港转赴大陆。台北地检署、台北地方法院分别于93年5月26日、94年12月20日发布通缉。

王志雄父亲王玉云于96年间因中兴银行案被判刑确定后,行踪不明,调查局当时接获情资,指王玉云偷渡到大陆,在上海及杭州置有房地产,与王志雄等人居住在上海及杭州居住。

调查局锲而不舍追缉下,终于掌握王志雄情资。调查局发现,王志雄潜赴大陆期间,曾于96年3月26日及98年4月9日在上海市向上海市公证处提出申请委托书公证书,委托在台友人处理他在台湾的民事官司,并于委托书上载明居住于上海市。

调查局说,王志雄跨海委托律师诉讼,在台湾打赢一件“返还股款”官司,获得8000万元求偿,却不愿面对遗留台湾的债务及官司,严重违反社会公义并引发强烈民怨。

调查局掌握王志雄确切情资后,今年5月4日透过“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机制,函请大陆公安部协缉王志雄。上海市公安单位经多日埋伏跟踪,日前跨省前往辽宁省大连市将王志雄逮捕。

调查局遣返专组干员昨天下午抵达上海市,办理相关手续,并于今天晚间搭乘华航CI504班机,将王志雄押解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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