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华硕士成贪官 判无期徒刑

2012年10月15日社会
【新唐人2012年10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北京15日电)今年32岁、拥有北京清华大学硕士学位的海南省副局长级官员肖明辉,因为一口气收贿人民币近1612万元(新台币7660万元),日前被海南二中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新华社报导,肖明辉案发前担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主管建设工程。他从科员升到副局长,只有不到2年时间,当上副局长时还不到30岁。

报导引述洋浦经济开发区一名知情官员说法指出,肖明辉“个人能力突出”,且是清华的硕士毕业生,因此迅速受到重用,是他不到2年就成为副局长的原因。

报导指出,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居民安置区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工程2007年底展开招标作业,工程金额约5亿元。当时,肖明辉与他的司机张成梁密谋,找寻符合资格的业者投标这项工程,并从中收取好处。

报导说,在张成梁等人牵线下,一“中”字头的营造业者承诺,得标后将支付工程总价的5%作为答谢,这家业者果然在2008年3月得标。之后,张成梁在海南登记成立数家空壳公司,并以这些公司的名义与营造业者签订10份虚假劳务、供货合约,以便为肖明辉收贿。

经调查发现,肖明辉一共向营造业者开具近2077万元的发票,营造业者向肖明辉行贿的金额达近1612万元,并分别以现钞、银行存款、店铺的形式转给肖明辉,而张成梁也分得一些好处。

除了大钱,肖明辉也不放过小钱。调查发现,位在开发区内的洋浦小学,2007年拆除旧校舍及兴建临时校舍时,肖明辉收受赵姓建商支付的6万元贿款,让赵某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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